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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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师范大学首届“红烛杯”校园演讲大赛的通知

2023年04月28日 08:52  点击:[] 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大中小学“同讲普通话筑梦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陕教语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发挥高校带头引领作用,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提升我校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首届“红烛杯”校园演讲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同讲普通话 筑梦新时代

二、比赛时间

20235-6上旬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校语委办公室)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陕西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处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

文学院

教师口语教学与研究中心

教师写作教学与研究中心

四、参赛对象与组别

(一)参赛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赛对象为我校各级各类在校生。

各学院(部)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可根据各学院(部)报名人数情况稍作调整。

(二)参赛组别

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和留学生组3个组别。

五、大赛内容及形式

1. 内容要求

参赛演讲稿应为2023年最新创作的作品,具体内容须从以下四种里任选其一 。

(1)围绕“少年强则国强”“青春有约,强国有我”“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勇担当”等内容,结合自身成长和学习经历,撰写心得体会和感悟;

2)写一个目标,围绕当代学生的使命与担当,描写自己学习成长、奋斗、奉献的青春故事,以展现自己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心声;

3)写一种变化,感受国家、社会或家乡、家庭产生的真切变化,以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用文字抒怀,展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决心;

4)通过阅读《少年强则国强》《青春有约,强国有我》《新时代,好少年》《二十大精神精要解读》等相关主题的书籍和资料,撰写演讲稿。

2. 演讲形式

演讲可使用辅助手段,如配乐、视频、ppt等。

3. 演讲时长

参赛演讲时长控制在5-8分钟以内。

赛程安排

(一)院级初赛2023520日前)

以学院(部)为单位,组织学生参与院级初赛,按照名额分配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校级复赛,并于520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演讲稿、演讲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校务楼11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m517@snnu.edu.cn

大赛组委会将对演讲稿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抄袭现象,一律取消选手参赛资格,取消选手所在学院评选优秀组织奖资格。

(二)校级复赛(202363-64日)

1. 比赛形式

复赛将采用分组别线下比赛的形式,专家评委现场打分。每个组别以选手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决赛选手名额及入选名单。

2. 比赛时间地点

复赛各组别比赛时间、场地、复赛选手名单等信息请关注教务处主页和陕师语言文字公众号后续发布的通知。

3. 比赛顺序抽签

2023529日(具体抽签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4. 入选决赛选手名单

入选决赛选手名单将于复赛结束后三天内在教务处主页和陕师语言文字公众号公布。

(三)校级决赛(2023611日)

1. 比赛形式

决赛将采用线下展演比赛的形式开展,专家评委现场打分。每个组别最终以选手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校级获奖选手名单。

2. 比赛顺序抽签

202366日(具体抽签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 彩排时间地点

时间:2023610全天

地点: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学生剧场

4. 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611(具体时间另见通知)

地点: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学生剧场

5. 获奖选手名单

校级决赛获奖选手名单将于决赛结束后三天内在教务处主页和陕师语言文字公众号公布。

(四)省赛推荐—20236月下旬

荣获一等奖的作品在由教师口语教学与研究中心打磨、指导培训后,统一安排录制视频,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大中小学“同讲普通话 筑梦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

(五)现场展演—20239

教务处(校语委办公室)、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将结合推普周活动,从比赛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作品进行现场展演,并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优秀作品将在微信公众号陕师语言文字(微信号:sxsdyywz)中加以刊登展示。

、奖励措施

1. 比赛通过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设立一等奖3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最佳口才奖1名、最佳创意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并为一、二、三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院()作品质量及获奖情况确定。

2. 荣获一等奖的作品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大中小学“同讲普通话 筑梦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

、有关要求

1.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学生参赛,进一步发挥学校作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阵地作用,切实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

2. 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网络传播权,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人:索艺萌 余海龙

联系电话:85319611

联系邮箱:sym517@snnu.edu.cn

联系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116

教务处(校语委办公室)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陕西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处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文学院

教师口语教学与研究中心

教师写作教学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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