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大中小学“同讲普通话筑梦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陕教语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发挥高校带头引领作用,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提升我校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首届“红烛杯”校园演讲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同讲普通话 筑梦新时代
二、比赛时间
2023年5月-6月上旬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校语委办公室)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陕西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处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
文学院
教师口语教学与研究中心
教师写作教学与研究中心
四、参赛对象与组别
(一)参赛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赛对象为我校各级各类在校生。
各学院(部)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可根据各学院(部)报名人数情况稍作调整。
(二)参赛组别
分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和留学生组等3个组别。
五、大赛内容及形式
1. 内容要求
参赛演讲稿应为2023年最新创作的作品,具体内容须从以下四种里任选其一 。
(1)围绕“少年强则国强”“青春有约,强国有我”“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勇担当”等内容,结合自身成长和学习经历,撰写心得体会和感悟;
(2)写一个目标,围绕当代学生的使命与担当,描写自己学习成长、奋斗、奉献的青春故事,以展现自己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心声;
(3)写一种变化,感受国家、社会或家乡、家庭产生的真切变化,以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用文字抒怀,展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决心;
(4)通过阅读《少年强则国强》《青春有约,强国有我》《新时代,好少年》《二十大精神精要解读》等相关主题的书籍和资料,撰写演讲稿。
2. 演讲形式
演讲可使用辅助手段,如配乐、视频、ppt等。
3. 演讲时长
参赛演讲时长控制在5-8分钟以内。
六、赛程安排
(一)院级初赛(2023年5月20日前)
以学院(部)为单位,组织学生参与院级初赛,按照名额分配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校级复赛,并于5月20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演讲稿、演讲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校务楼11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m517@snnu.edu.cn。
大赛组委会将对演讲稿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抄袭现象,一律取消选手参赛资格,取消选手所在学院评选优秀组织奖资格。
(二)校级复赛(2023年6月3日-6月4日)
1. 比赛形式
复赛将采用分组别线下比赛的形式,专家评委现场打分。每个组别以选手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决赛选手名额及入选名单。
2. 比赛时间地点
复赛各组别比赛时间、场地、复赛选手名单等信息请关注教务处主页和“陕师语言文字”公众号后续发布的通知。
3. 比赛顺序抽签
2023年5月29日(具体抽签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4. 入选决赛选手名单
入选决赛选手名单将于复赛结束后三天内在教务处主页和“陕师语言文字”公众号公布。
(三)校级决赛(2023年6月11日)
1. 比赛形式
决赛将采用线下展演比赛的形式开展,专家评委现场打分。每个组别最终以选手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校级获奖选手名单。
2. 比赛顺序抽签
2023年6月6日(具体抽签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 彩排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0日全天
地点: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学生剧场
4. 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1日(具体时间另见通知)
地点: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学生剧场
5. 获奖选手名单
校级决赛获奖选手名单将于决赛结束后三天内在教务处主页和“陕师语言文字”公众号公布。
(四)省赛推荐—2023年6月下旬
荣获一等奖的作品在由教师口语教学与研究中心打磨、指导培训后,统一安排录制视频,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大中小学“同讲普通话 筑梦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
(五)现场展演—2023年9月
教务处(校语委办公室)、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将结合推普周活动,从比赛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作品进行现场展演,并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优秀作品将在微信公众号“陕师语言文字”(微信号:sxsdyywz)中加以刊登展示。
七、奖励措施
1. 比赛通过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设立一等奖3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最佳口才奖1名、最佳创意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并为一、二、三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院(部)作品质量及获奖情况确定。
2. 荣获一等奖的作品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大中小学“同讲普通话 筑梦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
八、有关要求
1.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学生参赛,进一步发挥学校作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阵地作用,切实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
2. 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网络传播权,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联 系 人:索艺萌 余海龙
联系电话:85319611
联系邮箱:sym517@snnu.edu.cn
联系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116室
教务处(校语委办公室)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陕西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处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文学院
教师口语教学与研究中心
教师写作教学与研究中心
2023年4月28日